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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烽火电子: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7-30  

                        证券代码: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21-028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4 名,实际

参加表决监事 4 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审议关于股东提名董事

候选人和股东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

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以及《关于修改

公司章程的议案》,作出以下审核意见: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张燕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

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公司监事会同意聘任张燕
女士担任公司总会计师职务。

    审议结果:同意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会议审议通过了《审议关于股东提名董事候选人和股东监事

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张燕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赵冬

除担任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管理改革部部长外,任建伟除担任

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均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同意提名张燕、赵冬、任建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并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宋晓辉除担任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部

长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

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

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同意提名宋晓辉为股东监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同意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

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监事

会对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进行了审核。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孙帅、

张富琴、刘琨、刘小刚、唐健隆、俱帅 6 人因个人原因不在公司任职,

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使用自有资金回购注销上

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4486 万股,本

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至 604,305,386 股,公司注册

资本减少至 604,305,386 元。

    审议结果:同意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

售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69 人,可解

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2.4921 万股,作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

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审议结果:同意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做出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基于公

司办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注销回购,合计 34,486 股,公司注册资本

将 减 少 34,486 元 , 由 人 民 币 604,339,872 元 变 更 为 人 民 币

604,305,386 元。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审议结果:同意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