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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烽火电子: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16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陕西
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任何对外担保事项,公司未向其他任何单位及个人提供
担保;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0。
    二、关于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1、报告期公司没有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对报告期末的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主要是日常经营往来,相关事项已履行了必
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我们将继续关注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的情
况,督促公司进一步防范和控制风险,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三、关于对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制度》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四、关于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比较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希望公司今后进一步增强内控管理的风险意
识,定期不定期地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切实进行认真整改,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确保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关于对2022-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我们在董事会召开之前对 2021-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计划进行了事前审核,
同意将《关于 2022-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实施计划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我们认为:该等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的市场化选择,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
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均予以回避表决,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情况。
    六、关于2022年关联租赁预计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预计的 2022 年关联租赁交易事项是公司及子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
需要而发生的,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
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良性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董事在审议该事
项的董事会会议上已回避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对于 2022 年
关联租赁的预计。
       七、关于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独立
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的审核合法合
规,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之间存在一定差异的原因是业务市场及客户变
化等因素影响。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符合公司和
市场的实际情况,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
       八、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独立意见
    经对公司购买结构性存款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现金流量
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同时,认真了解了该事项的操作方式、资金管理、公司内控
等控制措施,我们认为:
    1、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较好,为防止资金闲置,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2023 年 4 月 30 日以自有资金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2、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理财产品投资管理办法(试行)》的规
定的审批程序。
    同意公司购买结构性存款的事项。
    九、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在发出《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前,已经取得了我们的认可。经了
解,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因此
同意聘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
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对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九届监事股东监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经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关于股东提名董事候选人、股东监事
候选人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现基于独立判断
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第八届董事会因任期即将届满,现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未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陕西
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具备提案人主体资格、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提案资
料齐全,符合《公司章程》之规定。
    3、经我们审阅宋涛、何健康、李培峰、张燕、赵冬、任建伟、茹少峰、聂丽洁、
程志堂 9 名董事候选人(其中茹少峰、聂丽洁、程志堂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及张铁、王
爟琪、宋晓辉 3 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履历,认为 9 名董事候选人及 3 名股东监事候
选人符合公司董事、监事的任职资格,且 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未发现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
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提名程
序符合《公司章程》。
    同意将《关于股东提名董事候选人、股东监事候选人的提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并选举。




独立董事:
        张俊瑞




        杨秀云




        茹少峰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