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火电子:章程修正案2022-04-16
公司章程修订案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七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 第七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 《上市公
行使下列职权: 使下列职权: 司章程指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引》第四
1
... ... 十一条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 ...
第七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 第七十一条 公司提供担保属于下列情形之 深 交 所
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的,还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 《股票上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审议: 市 规 则
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 2022
(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 净资产 10%的担保; 年修订)》
2
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 (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 第
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 6.1.10
(三)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 供的任何担保; 条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以后提供的任何 (三)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
担保; 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以后提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 供的任何担保;
提供的担保; (四)被担保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 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五)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计算超
(六)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
5000 万元人民币; 的担保;
(七)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 (七)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供的任何担保;
(八)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担保情
形。
第八十条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有关 第八十条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 《上市公
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 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 司章程指
上的投票权。 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 引》第七
投票权征集应当采取无偿的方式进行,并 构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十九条第
3 应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 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 五款
公司及股东大会召集人不得对股东征集投 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
票权设定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
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
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第九十一条 ... 第九十一条 ... 《上市公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在收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在收到 司章程指
4 到请求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 请求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 引》第四
对原提案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十九条第
... ... 四款
第九十二条 ... 第九十二条 ... 《上市公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 监事会或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 司章程指
5 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 引》第五
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十条第三
... ... 款
第九十六条 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 第九十六条 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 《上市公
容: 容: 司章程指
... ... 引》第五
6 (八)会议登记日期、地点、方式。 (八)会议登记日期、地点、方式; 十六条
... (九)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
序。
...
第一百一十九条 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 第一百一十九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 《上市公
7
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 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 司章程指
决权。 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引》第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 十九条
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证券法》
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该超过规定
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
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
第一百二十六条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 第一百二十六条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 《上市公
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 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 司章程指
8 与审议事项有利害关系的股东,不得出任 与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的股东,不得出任监 引》第八
监票人,参加监票、计票工作。 票人,参加监票、计票工作。 十七条
... ...
第一百三十四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 第一百三十四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 《上市公
决议通过: 议通过: 司章程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引》第七
9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二)公司的分立、分拆、合并、解散和清 十八条
(三)公司章程的修改; 算;
... (三)公司章程的修改;
...
第一百五十二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事项(公司受 第一百五十二条 公司发生的重大交易事项达到 深 交 所
赠现金资产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需经 下列标准之一的,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 《股票上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东大会审议: 市 规 则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 ( 2022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 年修订)》
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 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 第 6.1.2
10
者作为计算数据; 计算数据; 条
...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
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
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该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
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
第一百五十三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属于下列情形 深 交 所
之一的,可以免于按照本章程第一百五十二条的 《股票上
规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市 规 则
11 (一)公司发生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 ( 2022
免等不涉及对价支付、不附有任何义务的交易; 年修订)》
(二)公司发生的交易仅达到本章程第一百 第 6.1.4
五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或者第(六)项标准, 条
且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收益的绝对值低于
0.05 元。
第一百五十三条 董事会审议决定达到下列标 第一百五十四条 董事会审议决定达到下列标准 深 交 所
准之一,但未达到第一百五十二条标准的交易 之一,但未达到第一百五十二条标准的重大交易 《股票上
事项: 事项: 市 规 则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 ( 2022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 年修订)》
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 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 第 6.1.3
者作为计算数据; 计算数据; 条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
12
额占上市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 占上市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该交 易涉及的 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该交 易涉及的资产净
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 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者为准;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
... 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
千万元;
...
第一百五十四条 本章程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 第一百五十五条 本章程所指的重大交易事项包 深 交 所
13
百五十三条所指的交易事项包括: 括除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之外发生的下列类型的事 《股票上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项: 市 规 则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 (一)购买资产 ( 2022
子公司投资等); (二)出售资产; 年修订)》
(三)提供财务资助; (三)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 第 6.1.1
(四)提供担保; 等); 条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四)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 (五)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托经营等); (六)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七)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八)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八)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九)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十)签订许可协议; (十)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
(十一)资产抵押; (十一)签订许可协议;
(十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十二)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
认缴出资权利等);
(十三)资产抵押;
(十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除应当经 深 交 所
14 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 《股票上
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 市 规 则
议。 ( 2022
财务资助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 年修订)》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深交所另 第 6.1.9
有规定的除外: 条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 10%;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示资产
负债率超过 70%;
最近十二个月内财务资助金额累计计算超过
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本所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提供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
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
其他股东中不包含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人的,可以免于适用前两款规定。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在十二个月内发生的交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应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
易标的相关的同类交易,应当按照累计计算的 则》的规定,并适用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
15 原则适用本章程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百五十 计算交易相关财务指标,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
三条规定。 信息披露义务。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 深 交 所
子公司发生的或者上述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重 《股票上
大交易,可以免于按照本节规定履行相应程序, 市 规 则
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 2022
16
年修订)》
第
6.1.21
条
第一百五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 第一百六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公司 《上市公
公司的董事。 的董事。 司章程指
... ... 引》第九
17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十五条
罚,期限未满的; 期限未满的;
... ...
第二百一十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二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上市公
... ... 司章程指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 引》第一
18
的对外投资、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和资 对外投资、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对外捐 百零七条
产抵押等事项; 赠和资产抵押等事项;
... ...
第二百一十四条 董事会应当全面依法落实董事 加强董事
会各项职权。落实好中长期发展决策权、经理层 会建设要
19 成员选聘权、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权、经理层成 求
员薪酬管理权、职工工资分配管理权和重大财务
事项管理权六项重点职权。
第二百一十五条董事会闭会期间,董事长有权 第二百一十八条董事会闭会期间,董事长有权批 深 交 所
批准达到下列标准之一,但未达到第一百五十 准达到下列标准之一,但未达到第一百五十四条 《股票上
四条标准的重大交易事项: 标准的重大交易事项: 市 规 则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 ( 2022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 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 年修订)》
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 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 第
作为计算数据; 算数据; 6.1.2 、
20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 6.1.3 条
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额占上市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以上,
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该交易涉及的资产净
500 万元; 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营业收入的 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
第二百三十九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 第二百四十二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 《上市公
息真实、准确、完整。 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定期报告出具书面确认 司章程指
21
意见。 引》第一
百四十条
第二百五十六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第二百五十九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 《上市公
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 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 司章程指
22 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引》第一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不由控股股 百二十六
东代发薪水。 条
第二百六十六条 公司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 第二百六十九条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 《上市公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 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 司章程指
务。 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 承担赔偿责任。 引》第一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履行职务,维护 百三十五
23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条
因未能忠实履行职务或违背诚信义务,给公司和
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
担赔偿责任。
第二百七十八条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 第二百八十一条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 《上市公
日起 4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 起 4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并披 司章程指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 6 个月结 露年度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 6 个月结束之日起 引》第一
束之日起 2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 2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 百五十一
券交易所报送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每一会 送并披露中期报告。 条
24 计年度前 3 个月和前 9 个月结束之日起的 1 个 上述年度报告、中期报告按照有关法律、
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进行
季度财务会计报告。 编制。
上述财务会计报告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进行编制。
第二百九十五条 公司聘用取得从事证券相关 第二百九十八条 公司聘用符合《证券法》规定的 《上市公
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 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 司章程指
25 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 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一年,可以续 引》第一
期一年,可以续聘。 聘。 百五十九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