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客观公正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议案涉及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事前从公司获得并认真审阅了《关于“以自有资金认购信托计划”的议 案》,经审慎分析,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我们已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该交易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属于合理、必要的交易行为。本次 交易定价原则合理、公允,不存在利益转移。 (三)本次关联交易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上述事项。 独立董事:王晓芳、殷醒民、张俊瑞 2016 年 5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