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国投A: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核查意见2017-01-1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核查意见
2017 年 1 月 9 日,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国投”或
“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
组的议案》,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作为陕国投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
《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9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2016 年 5 月 27 日
起实施)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期间公司所披露
的进展信息的真实性、终止原因的合理性发表专项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及停牌期间的信息披露情况
根据陕国投此前的信息披露,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主要交易对方包括但
不限于公司第一大股东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陕煤化集
团”);涉及的标的资产为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银行”、“标的
公司”)股权。陕国投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标的公司股权。
停牌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经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陕国投A;证券代码:000563)于2016年10月14
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6年10月14日发布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
编号:2016-38)。2016年10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6-39)。
公司于2016年10月28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
编号:2016-40),确认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先后于2016
年11月4日、2016年11月11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6-43、2016-45)。2016年11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
请继续停牌的公告》(2016-46),公司申请股票继续停牌。公司于2016年11月21
日、2016年11月28日、2016年12月5日、2016年12月12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
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47、2016-48、2016-49、20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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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
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延
期复牌,并于 2016 年12月14日披露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16-51)及《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52)。2016年12月21日、2016年12月28日,2017年1月5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重
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54、2016-55、2017-01)。
公司于2017年1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
司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事项。
二、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所披露的进展信息的真实性
自公司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
的有关规定,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尽职调查、方案论证、交易谈判等相关工作。
中信建投证券接受公司委托,与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等中介机构对长安银行进行了财务、法律、
业务等方面的尽职调查工作以及审计、评估工作,并就交易方案与交易各方进行
反复沟通和审慎论证。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过程中
每五个交易日披露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通过直接参
与尽职调查工作,并核查公司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本独立财务顾问认
为,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所披露的进展信息是真实的。
三、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及其合理性
公司自 2016 年 10 月 14 日停牌以来,与有关各方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事项的各项工作。由于标的股权有一部分持有期限不满 5 年暂不能转让,原定
拟由其他股东转让部分股份事宜存在困难,难以满足相关监管政策规定,同时受
市场等客观因素影响,标的股权评估值可能不及预期,公司与交易各方就标的股
权转让方案、业绩承诺等事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为避免长期停牌损害投资者的
利益,经各方审慎研究,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继续推进金融
控股战略的实施。同时,公司基于对信托行业及自身业务发展的判断,拟继续筹
划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方式补充公司资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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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独立财务顾问对于该事项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陕国投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期间
所披露的进展信息是真实的,陕国投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是基于本次重
组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决定,同时公司拟继续筹划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的方式补充公司资本金,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陕国投终止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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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
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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