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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陕国投A: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7-01-18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拟审议公司向公司第一大股东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大股东
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及外部投资者陕西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
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进
行了事前严格、认真审议,发表意见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有利于补
充公司资本金,以增强公司资本实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要求,从根本上符合公
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股东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
司拟参与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定价方式公平公允,本次非公开发
行的发行方案、程序安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开透明。
    我们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本次交易有关资料,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行为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会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对公司的主
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不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晓芳                                殷醒民




             张俊瑞




                                                      2017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