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和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等的规定,经审慎查验有关材料后,现就 第一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作 如下说明: 1.公司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 效保证了独立性,未发现第一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 公司资金的情况。 2.经审核,公司在《公司章程》、《内部控制制度》等管理 制度中明确了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事宜。报告期内, 公司没有发生过对外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王晓芳 殷醒民 张俊瑞 2017 年 7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