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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陕国投A: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9-26  

						  证券代码:000563           股票简称:陕国投A         编号:2017-63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增加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9月25日(星期一)下午14:5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25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为2017年9月24日下午15:00至2017年9月25日下午15:00。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50号金桥国际广场C座公司24
楼会议室。
    3.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薛季民。
    6. 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1,730,263,565股,占公司总股
份的55.99%。

                                   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728,043,250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55.9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2,220,31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7%。
       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2,300,31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8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2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2,220,31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7%。
       3. 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
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孙红、李甜甜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总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
过了所有议案并形成决议。表决情况如下:
       1. 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同意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1,728,438,0
               99.89          1,825,475          0.11          0            0
90

       (二)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关于修改《公   474,840      20.64        1,825,47   79.36   0           0
 1      司章程》的议                             5
        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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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见证律师姓名:孙红、李甜甜。
    3. 结论性意见:
    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
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 2017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
律意见书及其签章页。
    特此公告。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9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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