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变更公司部分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的《关于变更公司部分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议案》,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现就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事项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 司部分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 际情况,是为了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适应公司的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独立董事:王晓芳、殷醒民、张俊瑞 2017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