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国投A:总裁办公会议事规则(2017年12月)2017-12-27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办公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治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决策的科
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决策与运营效率,根据《公司
法》《信托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总裁办公会是总裁按照董事会的授权,组织经
营班子实施董事会决议,研究落实经党委会事先审议的事项
或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决定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事
项的机构,在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接受党委领导、监事会监督,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总裁办公会研究决定事项应在发扬民主、充分
讨论的基础上,由总裁集中多数成员意见形成会议决议。公
司经营班子成员要对公司事务承担诚信忠实、勤勉尽责义
务,根据分工和授权开展工作,对总裁负责,及时向总裁报
告工作。经营班子成员对于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要主动
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 会议召集及参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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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总裁办公会由公司总裁召集并主持,总裁因故
不能履行召集和主持职责的,可委托副总裁负责召集和主
持。
第五条 总裁办公会出席人员:总裁、副总裁、总会计
师、董事会聘任并取得任职资格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工
董事、职工监事、协助分管某方面工作的中层以上领导人员。
党委书记兼董事长、监事长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是否参
会。
党委专职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等根据本规则第
八条所定议事内容,需列席会议以掌握情况、促进工作。
列席人员:综合办公室主任、党委工作部部长、董事会
办公室主任、监事会办公室主任、会议研究事项相关部门负
责人等。
第六条 总裁办公会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总裁可根
据需要随时召开。
第三章 议事范围
第七条 依照《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等,总裁办
公会研究决定总裁职权范围内的重要事项以及协调、解决公
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具体事项,对研究的超过总裁职权范围的
重大项目等议题经研究通过后,按程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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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党委会
重大决策和董事会决议;
(二)拟定并组织实施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年度
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
(三)拟定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草案;
(四)拟定公司年度利润分配草案和弥补亏损草案;
(五)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及职工工资、福
利、奖惩制度等;
(六)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七)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八)研究决策职权范围内的信托项目。超过规定额度
的信托项目,需在总裁办公会通过后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备,
无异议后方能实施;
(九)研究固有业务评审决策会以外的固有业务事项;
(十)拟定公司业务创新政策和各类创新产品风险限额;
(十一)研究公司风险管理、净资本管理等事项;
(十二)拟定公司资产处置草案;
(十三)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总会计师等经
营班子成员;
(十四)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
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十五)研究落实党委会安排、董事会或董事长授权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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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的相关事项。
(十六)研究其他应由总裁办公会决定的事项。
第八条 总裁办公会审议以下事项时,需请党委专职副
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参加:
(一)学习传达监管政策、监管意见等;
(二)审议需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备的信托项目;
(三)审议应急事项;
(四)拟定年度经营管理计划;
(五)讨论内部问责事项;
(六)研究涉及职工工资、福利待遇等事项;
(七)其他需知悉情况的事项。
第四章 召开程序
第九条 议题确定。董事会、党委书记兼董事长、总裁
认为需要总裁办公会研究的事项,由综合办公室汇总后直接
列为议题内容;经营班子其他成员认为需要提交总裁办公会
研究的事项,经综合办公室汇总报总裁、董事长审定后,列
为议题内容。
提交总裁办公会研究的议题,其资料准备应满足以下要
求:
(一)议题为规章制度类的,主办部门必须事先主动征
求公司领导和各部门意见,并根据征集意见修改完善后,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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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总裁办公会议研究;
(二)议题内容涉及多个工作部门的,主办部门必须主
动征求其他部门意见,各相关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提出具
有可操作性的处理建议和方案后,再提交总裁办公会讨论研
究;
(三)议题内容按照政策规定要求由中介机构提供专
业审查、咨询意见的,须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程序委托具有资
质的中介机构出具专业报告,随同主办部门意见一并提交总
裁办公会讨论研究;
(四)主办部门提交议题的书面报告,须阐述工作由
来、基本情况和部门及分管领导的建议、意见或观点等。
议题存在需要灵活处理或现有规定不明确等事项的,在
报告中应予以说明,并对决策可能出现的后果或成为先例的
影响提出评估意见。
第十条 审核。综合办公室主任对会议议题、会议安排等
进行审查,并报总裁审核通过后组织会议。
(一)会议通知一般应在会议召开前 1-2 日通知参会人
员,紧急情况下可不受时间限制。相关议题材料应一并送达
参会人员,确保有足够时间研阅;
(二)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议题,公司主要领导未
达成一致意见的不得提交上会。准备工作不充分或审议条件
不成熟的议题,不得提交总裁办公会审议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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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总裁办公会原则上不应临时增加或取消议题,特
殊情况下必须临时增加或取消议题的,应在会前经主持人批
准。
第十一条 审议。会议组织参会人员全面讨论,充分发表
意见。会议实行总裁负责制,总裁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
基础上,进行最终决策,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综合办
公室负责拟定,经主持人审改并报党委书记兼董事长阅审后
下发。对于被信托或固有业务评审会否决的项目,业务部门
拟申请总裁办公会复议决策的,需提出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
的复议申请提交会议审查。总裁办公会对此类项目实行表决
制,需经出席会议经营班子成员三分之二(含)以上同意方
能通过,会议请假的经营班子成员原则上需补投票。
(一)总裁办公会参会人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须向
会议主持人请假,并事先提交对议题的意见和建议;
(二)总裁办公会以现场召开为主要形式,必要时,经
会议主持人同意,可以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通讯方式召
开,综合办公室在会后整理相关会议文件,相关人员应在文
件上补充签字。
第五章 议定事项的落实与督办
第十二条 会议记录。综合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记录,
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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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人员姓名、会议议题、参会人员发言要点、结果等。会
议记录、录音由综合办公室负责保存,记录保管期不少于十
年。总裁办公会决议以《总裁办公会会议纪要》形式发布执
行。
第十三条 工作落实。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的事项,总
裁根据工作职责分工和需要,明确指定专人和部门负责对会
议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会议督办和效能监察。综合办公室负责督办
落实会议决定事项,并按要求对进展及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监察审计部负责进行效能监察。
第十五条 总裁办公会讨论通过事项,对需要提请党委
会或董事会审议的事项,经总裁签字后提交党委会或董事会
审议。
第十六条 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在形成决议并
披露前,应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工作,遵守内幕信息管理的相
关规定。参会人员要遵守相关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会议讨
论的未公开事项和信息。会议需要有关人员回避的,由主持
人决定并宣布。
第十七条 总裁应根据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要求,
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报告相关决
议的执行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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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原公司《总裁办公会议事规则》废止。
第十九条 本议事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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