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事前认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陕西 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 议案》的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事前审查,基于独立判断,出具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满足公司的审计需求,具备 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为公司提供服务时,恪尽职 守,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管清友 张俊瑞 赵廉慧 2021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