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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陕国投A: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2022-12-31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
                              独立意见


    2022 年 12 月 29 日,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证券投资计

划的议案》和《关于拟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14 号)、《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 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议案涉及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

见如下:

    一、关于 2023 年度证券投资计划的独立意见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提高投资

收益,为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计划 2023 年度拟使用不超过 22 亿元人民

币投资于证券市场。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证券投资计划符合公司发展规划,该

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通过切实有效执行《证券投资业务管理办法》及其

他内控措施,可以有效地防范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据此同意该计划并提以下几点意见:

    1.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需坚持安全性和效益性原则,稳妥、

合规地进行操作。具体业务操作过程中,须进一步按政策规定履行相应的投资审

批程序,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合规运作。超过前述额度的,需按《公司章

程》等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

    2. 公司已制定了《证券投资业务管理办法》,实际运作中需要严格执行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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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度。

    3.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应使用独立的自营账户,秉承集体决策策略和稳健

型投资风格,以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二、关于拟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 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符合

《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

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陕国投聘请其为 2022 年度

外部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保障陕国投审计工作的质量,

有利于保护陕国投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对于《关于拟聘用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示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陕国投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

九次会议审议。

    2. 独立意见: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资质,

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陕国投聘请其为 2022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陕国投 2022

年度外部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陕国投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同意聘请希格

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陕国投 2022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管清友、张俊瑞、赵廉慧

                                            2022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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