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国投A: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8
证券代码:000563 证券简称:陕国投A 公告编号:2023-25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议
案涉及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022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根据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 2022 年度净利润为 837,981,739.71 元。
为了保证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给广大股东创造持续稳定的收益,根据《公
司章程》,董事会拟对上述利润作如下分配:
1. 提取 10%的法定公积金 83,797,832.81 元;
2. 提取 5%的信托赔偿准备金 41,898,916.40 元;
3.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66,633,825.80 元;
4. 以 2022 年末总股本 5,113,970,358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其余未分配利润用于公司经营发展。
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中国银保监会最新的监管政策导
向和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董事会审议该预案
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请董事
会将上述预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2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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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
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 2022 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
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关于第一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
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会公告〔2017〕16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
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 2022 年第一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维护公司资金和财产
安全,有效保证了独立性,未发现第一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况。
2.经审核,公司在《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中明确
了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事宜。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过对外担保事
项。
2023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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