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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陕国投A: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2023-04-28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审核报告
         希会审字(2023)3484 号
                           目         录

一 、审 核 报 告  1-2)

二 、募 集 资 金 年 度 存 放 与 实 际 使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报 告  3-5)

三、证书复印件

   (一)注册会计师资质证明
   (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
   (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XigemaCpa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希会审字(2023)3484 号

             关于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2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年度募资报告”)。

    一、管理层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
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注册会计师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按照《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公告格式》的要求编制年度募
资报告是管理层的责任,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年度募资报告发表审核意见。我们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
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
业道德守则,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年度募资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
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年度募资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公告格式》的要求编制,如实反映了
贵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
本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西安市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3 年 4 月 26 日




                                   2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

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878 号文《关于核准陕西省国际信

托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方式发

行 1,149,957,512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 3.0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518,869,986.72 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

佣金、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净筹得募集资金人民币 3,490,135,253.72 元,

其中增加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 1,149,957,512.00 元,余额计入资本公积

2,340,177,741.72 元。

        以上募集资金于 2022 年 12 月 5 日到位,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 XYZH/2022XAAA2B0008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1      2022 年 12 月 5 日募集资金余额                  3,489,681,286.85
   2      减:西安高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放贷款            70,000,000.00
          减:北京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支付受让民生加银基金
   3                                                          40,000,000.00
          管理有限公司股权保证金
   4      减: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财务顾问费               6,000,000.00
          减:认购陕国投秦创投长秦 123 号曲文控集合资
   5                                                         100,000,000.00
          金计划
          减:认购陕国投汇盈 1 号债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
   6                                                          65,000,000.00
          计划
   7      减:西安高新控股有限公司发放贷款                   300,000,000.00

   8      减:西安高新区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发放贷款         300,000,000.00

                                           3
   9      减:陕西西咸新区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放贷款       300,000,000.00

  10      减:西咸新区山水实业有限公司发放贷款               300,000,000.00
          减:西安高新区草堂科技产业基地发展有限公司发
  11                                                         300,000,000.00
          放贷款
          减:归还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信保基
  12                                                         145,820,999.99
          金本金和利息
          减:归还陕西秦农农业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拆借
  13                                                         500,183,750.00
          本金和利息
  14      减:手续费支出                                           1,952.00

  15      加:2022 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2,995,356.36

  16      2022 年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065,669,941.22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

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了《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公

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及中信证券于 2022

年 12 月 8 日、2022 年 12 月 29 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永宁门支

行、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

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

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

       1、开户银行: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号:806010001421050794

       账户余额:664,216,523.99 元

                                       4
   2、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永宁门支行

   账号:26190501040037415

   账户余额:401,453,417.23 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实

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

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附件: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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