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德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2016-12-29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本人作为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中国
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
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
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特此承诺。
(本页无正文,为《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填
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之签字盖章页)
全体董事:
郭怀保 王 彬
费志冰 朱新民
唐光兴 朱新蓉
王子健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梁译之 裴余一
2016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