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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德股份:关于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6-12-29  

						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16-078号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28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1 月 13 日(星期五)下午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1 月 12 日—1 月 1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 年 1 月 13 日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1 月 12 日下午 15:00 至 2017 年 1 月 13 日下午 15:

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

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

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

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会员,如果需要根

据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议案表达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分拆投票。

    6.出席对象:

    (1)截至 2017 年 1 月 6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 127 号 A 座写字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1)审议《关于调减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规模暨调整发行方案的议案》;

    (1).1 发行数量、发行规模

    (1).2 限售期

    (2)审议《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预案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4)审议《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股东收益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2.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请见于 2016 年 12 月 29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hinfo.com.cn)上披露的《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

告》和《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3.特别事项强调

    上述(1)-(5)项审议事项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上述(1)-(5)项审议事项,由于永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海南祥源投资有限公

司、第二大股东海南新海基投资有限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海南

祥源投资有限公司与海南新海基投资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被委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

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法人代表证明书、书面授

权委托书及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外地股东可凭上述证件或文件的传真或信函进行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提交上述证明

资料原件)。

    2.登记时间

    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请于 2017 年 1 月 11 日上午 9:30---12:00 分,下午 14:30---17:00

分进行登记。

    3.登记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 127 号 A 座写字楼三楼

    4.公司传真:(010)63211809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3211809 63211873
    联系传真:010-63211809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 127 号 A 座写字楼三楼

    邮编:100031

    联系人: 姚俊飞     何燕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

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67

       2.投票简称:海德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总议案                                 100


        1          《关于调减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规模暨调整发行方案      1.00

                   的议案》

       1.1         发行数量、发行规模                                               1.01

       1.2         限售期                                                           1.02

        2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预案的议案》                                 2.00

        3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        3.00

                   议>的议案》

        4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       4.00

                   案》

        5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股东收益及填补措施      5.00

                   的议案》

       说明:

       上述 1-5 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
    上述 1-5 项议案,由于永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海南祥源投资有限公司、第

二大股东海南新海基投资有限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海南祥源投

资有限公司与海南新海基投资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

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1 月 13 日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1 月 12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1 月 13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

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

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

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

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并按如下权限行使表决权。

    1、对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会议议题中的第(           ) 项审议

事项投赞成票;

    2、对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会议议题中的第(           ) 项审议

事项投反对票;

    3、对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会议议题中的第(           ) 项审议

事项投弃权票;

    4、对 1-3 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事项,代理人可(不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




                                                   委托日期:二〇一六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