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德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2017-01-23
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8号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18 日以书面、传真方
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1 月 21 日上午 9:30 在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 127 号 A
座写字楼 3 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接合的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应出
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
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将至,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工作
的顺利进行,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自 2017 年 2 月 3 日至 2018 年 2 月 2 日。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表决情况:关联董事郭怀保先生、王彬先生、朱新民先生、费志冰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的公
告》。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
公开发行工作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有效
期将至,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工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
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自 2017 年 2 月 3 日至 2018 年 2 月 2 日。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表决情况:关联董事郭怀保先生、王彬先生、朱新民先生、费志冰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
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相关事宜有效期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