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德股份: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相关事宜有效期的公告2017-01-23
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2号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
公开发行工作相关事宜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3 日召开 2016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
公开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该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
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十二个月。
2017 年 1 月 18 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
员会审核通过。鉴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相关事
宜的有效期将至,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工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
会将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自 2017 年 2 月 3 日至 2018 年 2 月 2 日。
公司已于 2017 年 1 月 2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延长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上述议案由持有公司 33,793,137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22.35%的第一大股东
海南祥源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