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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德股份:关于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17-01-23  

						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3号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 年 1 月 17 日,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并以通讯方式审议通过了(1)《关于终止公司质押全资子公司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股权向五矿信托公司融资事项的议案》、(2)《关于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 2017 年 1 月 18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hinfo.com.cn)(以下简称“指定报纸、网站”)上的《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关于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 2017 年 2 月 3 日(星期五)14:50 分召开。

    2017 年 1 月 21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与《关于提请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

非公开发行工作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1 月 23 日刊登于指定报纸、网

站上的《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同日,公司董事会接

到本公司控股股东海南祥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源投资”)的书面提议,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祥源投资提出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关于延长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与《关于提请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

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临时提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截

止本公告发布之日,祥源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 33,793,13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35%,符合向股

东大会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资格。其所提出临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提案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

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提案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其他事

项不变。增加临时提案后的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 1: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更新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 月 17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2 月 3 日(星期五)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2 月 2 日—2 月 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

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 年 2 月 3 日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2 月 2 日 15:00 至 2017 年 2 月 3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

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

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

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会员,如果需要根

据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议案表达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分拆投票。

    6.出席对象:

    (1)截至 2017 年 1 月 2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海口市龙昆南路 72 号耀江商厦三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1)审议《关于终止公司质押全资子公司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权向五矿信托公司融资

事项的议案》;

    (2)审议《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请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

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2.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于 2017 年 1 月 18 日、1 月 23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hinfo.com.cn)上披露的《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3.特别事项强调

    上述第(2)、(3)项审议事项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第(2)、(3)项审议事项,由于永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海南祥源投资

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海南新海基投资有限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

海南祥源投资有限公司与海南新海基投资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他人出席会议,被委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证

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法人代表证明书、书面授权委

托书及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外地股东可凭上述证件或文件的传真或信函进行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提交上述证明

资料原件)。

    2.登记时间: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请于 2017 年 1 月 25 日 9:00---12:00,14:00---17:00

进行登记

    3.登记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 72 号耀江商厦三楼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

    4.公司传真:(0898)66978319     (010)63211809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98-66978322    010-63211809    63211873

    联系传真:0898-66978322    010-63211809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 127 号 A 座写字楼三楼
    邮编:100031

    联系人:姚俊飞       何燕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

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书。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 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67

    2.投票简称:海德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总议案                                100


               关于终止公司质押全资子公司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权向五矿信      1.00
     1
               托公司融资事项的议案

     2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00

               关于提请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      3.00
     3
               开发行工作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说明:

    上述第(2)、(3)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上述第(2)、(3)项议案,由于永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海南祥源投资有限

公司、第二大股东海南新海基投资有限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海

南祥源投资有限公司与海南新海基投资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

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2 月 3 日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2 月 2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

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2 月 3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

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

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

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

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3: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并按如下权限行使表决权。

    1、对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会议议题中的第(           ) 项审议

事项投赞成票;

    2、对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会议议题中的第(           ) 项审议

事项投反对票;

    3、对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会议议题中的第(           ) 项审议

事项投弃权票;

    4、对 1-3 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事项,代理人可(不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

    委托日期:二〇一七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