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德股份: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17-02-18
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2号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
刊登了《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19
号)。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2 月 7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2 月 23 日(星期四)下午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2 月 22 日—2 月 2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 年 2 月 23 日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2 月 22 日下午 15:00 至 2017 年 2 月 23 日下午 15:
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
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
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
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会员,如果需要根
据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议案表达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分拆投票。
6.出席对象:
(1)截至 2017 年 2 月 16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 127 号 A 座写字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1)审议《关于公司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再次向永泰控股申请借款及 2016 年度就设立海徳
资管向永泰控股申请财务资助情况说明的议案》;
(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向永泰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事宜的议案》。
2.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于 2017 年 2 月 8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hinfo.com.cn)上披露的《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
告》。
3.特别事项强调
上述第(1)、(2)项审议事项,由于永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海南祥源投资
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海南新海基投资有限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
海南祥源投资有限公司与海南新海基投资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被委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
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法人代表证明书、书面授
权委托书及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外地股东可凭上述证件或文件的传真或信函进行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提交上述证明
资料原件)。
2.登记时间:应由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请于 2 月 22 日上午 9:30---12:00,下午
14:30---17:00 进行登记,
3.登记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 127 号 A 座写字楼三楼
4.公司传真:(010)63211809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3211809 63211873
联系传真:010-63211809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 127 号 A 座写字楼三楼
邮编:100031
联系人: 姚俊飞 何燕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
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书。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二月十八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67
2.投票简称:海德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总议案 100
关于公司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再次向永泰控股申请借款及 2016 年度 1.00
1
就设立海徳资管向永泰控股申请财务资助情况说明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未来 12 个 2.00
2
月内向永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事宜的议案
说明:
上述第(1)、(2)项议案,由于永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海南祥源投资有限
公司、第二大股东海南新海基投资有限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海
南祥源投资有限公司与海南新海基投资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
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2 月 23 日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2 月 22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2 月 23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
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
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
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
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并按如下权限行使表决权。
1、对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会议议题中的第( ) 项审议
事项投赞成票;
2、对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会议议题中的第( ) 项审议
事项投反对票;
3、对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会议议题中的第( ) 项审议
事项投弃权票;
4、对 1-3 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事项,代理人可(不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
委托日期:二〇一七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