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出 席了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认真审阅本次会议相关资料,并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公司的经营范围条款进行的相应修订,符 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符合法律、 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权限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表决结果有效。 综上,我们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同意将该 事宜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朱新蓉 唐光兴 王子健 2017 年 1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