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德股份:关于再次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相关事宜有效期的公告2018-01-09
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4号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相关事宜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3 日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
行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该次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2017 年 1 月 18
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将至,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
进行,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3 日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根据该次
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有
效期自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自 2017 年 2 月 3 日至 2018
年 2 月 2 日。
2018 年 1 月 8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延长授权董事会
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将授权有效期再次延长至 2018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再次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