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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德股份: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2018-01-16  

						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6号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经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第八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2017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17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海徳资管”)新增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 2017

年 4 月 20 日和 5 月 13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2017 年 11 月 27 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行(以下简称“工

商银行西藏分行”)签订了编号为【0015800006-2017 年西藏(保)字 0005 号】的《最高额

保证合同》,公司自 2017 年 11 月 20 日至 2022 年 11 月 20 日期间(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

届满日),在人民币 4 亿元的最高余额内,为债权人工商银行西藏分行依据与债务人海徳资

管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外汇转贷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开立

担保协议、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协议、远期结售汇协议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以及其他文件而

享有的对债务人海徳资管的债权(不论该债权在上述期间届满时是否已到期)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 2017 年 11 月 28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上的《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徳资管与工商银行西藏分行签订了编号为【0015800006-2017 年

(西藏)字 00093 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工商银行西藏分行为海徳资管提供人
民币 2628 万元的贷款。由公司在上述《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和担保额度内提

供保证担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 称: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 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409室

    法定代表人:郭怀保

    注册资本:壹拾亿圆整

    成立日期:2016年7月4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收购、受托经营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资产置换、

转让与销售;债务重组及企业重组;资产管理范围内的非融资性担保;投资、财务及法律咨

询与顾问(不含证券、保险、金融业务);项目评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财务状况: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16年12月31日           2017年9月30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90,372,807.90         2,186,382,711.65

         负债总额             185,179,054.01           1,092,957,300.59

         流动负债总额         185,179,054.01           392,957,300.59

         净资产               1,005,193.753.89         1,093,425,411.06

         营业收入             11,304,773.31            130,478,921.91

         利润总额             5,771,028.11             96,957,865.02

         净利润               5,193,753.89             88,231,657.17
    四、对外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人: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行

    3、债务人: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保证金额: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承担的最高保证担保余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

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7、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工商银行西藏分行根据主

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两年。

    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金额为14,545万元人民币(含本次担

保金额),均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海徳资管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6.45 %;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182.73%。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相关合同文本。

    特此公告。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