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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德股份: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8-04-28  

						    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4 号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 年,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

德股份”)董事会全体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勤勉

尽职,推进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推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不断

完善公司治理水平和规范运作,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公

司董事会将 2017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7 年度经营情况简要回顾

     海德股份主营业务为不良资产管理,全部通过全资子公司海徳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海徳资管”)开展。2017 年是海徳资管成立

之后的首个完整经营年度,海徳资管积极把握市场机遇、不断发掘业

务机会、审慎把控项目风险。海徳资管已基本形成并落地了以不良资

产收购重组业务、收购处置业务、不良资产证券化业务为主的业务模

式。同时,公司积极响应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去一降一补”

政策,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市场化债转股指导意见,在稳步推进现有

业务的基础上,研究探索债转股业务以及其他各种投资及创新型业务。

2017 年,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约 41 亿元,截止 2017 年末,已累
计(含退出)开展约 51 亿元。2017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0,250.55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55.80%,其中海徳资管实现资产管理业务收

入 20,228.37 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 99.89%,公司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的净利润为 7,326.83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360.59%,主要原

因是公司成功实现不良资产管理业务转型,资产管理业务创造的收入

和利润大幅增加。2017 年,公司净利润和增速均创历史最好水平。

    二、彻底完成业务转型与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5 年 10 月公司向资本市场公告全资设立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简称“海徳资管”)转型发展不良资产管理业务,2016 年公司剥

离了房地产资产及业务;2017 年 11 月 9 日及 2017 年 11 月 27 日,

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将“房

地产开发经营”从公司经营范围中删除,同时修订《公司章程》中经

营范围。2017 年 11 月,公司领取了变更经营范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

2018 年 1 月 1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 年 4 季度上

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的行业分类变更为“金融业-其他金融业”,

行业代码 J69。自此,公司彻底退出房地产行业,业务实现全面转型。

    在业务转型的同时,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进展顺利,2017

年 1 月 18 日,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2017 年 3 月

15 日完成封卷工作,2018 年 3 月 12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

核准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8]295 号,2018 年 3 月 29 日,公司收到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

额 37.21 亿元。
       三、董事会履职和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一)董事会履职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

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深入讨论,

各抒己见,为公司的经营发展谏言献策,做出决策时充分考虑中小股

东的利益和诉求,切实增强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推动公司持续、

稳定、健康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履行职责。报告期内,所有

独立董事严格审议各项议案并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不受公

司和公司股东的影响,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利润分配、聘请审计机构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

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董事长能够按照规定尽职主持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采取措施确保

董事会进行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规范化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督

促公司及时将经营动态信息、董事会各项议题的相关背景资料提供给

董事会成员,确保董事会各项议案有足够的讨论时间,督促董事认真

审议董事会议案,科学、客观、公正发表个人意见,鼓励支持有不同

意见的董事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督促公司切实执行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各项决议。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未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提出异

议。
    (二)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共召开 9 次会议,其中:现场方式召开 1 次,

现场加通讯方式 3 次,通讯方式召开 5 次,会议召开程序合法合规,

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全体董事均能够按时出席会议或按规定履行委

托手续,忠实、勤勉地履行所承担的职责,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

席董事会会议或缺席的情况。

    (三)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6 次股东大会,全部由董事会召集。股东

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依法对公司相关事

项作出决策,决议全部合规有效。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了股东大会

决议和股东大会的授权事项,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各委员会职

责分工明确,运作情况良好。

    1、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的专门机

构,根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战略委员会勤勉尽

责地对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为董事会及股

东大会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

    2、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有关规定以及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的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
与负责年度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沟通,听取了公司本年度财务报表

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总结。认为审计机构在 2016 年度年报审计

过程中,认真遵循审计工作计划的安排,在审计过程中履行了必要的

审计程序,同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标准无保留

的审计意见。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3、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提

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认真履行职责,对报告期薪酬披露

事项进行了审核。

    各专门委员会认真履职保证了公司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资

料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合理、合法

有效。

    四、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

股东大会。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会上认真审

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利用其专业知识和能力,对报告期内公

司发生的日常运作情况、聘请年报及内控报告审计机构及关联交易等

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客观地决策及

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保

障了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五、公司法人治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

善公司内部法人治理结构,坚持规范运作,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三会”运 作规范,建立的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民

主、透明;管理层职责明确,制衡监督机 制有效运作,内部监督和

反馈系统健全;公司在组织控制、业务控制、风险控制、 信息控制、

会计管理控制、预算控制等方面均建立了相关制度规范。现行的内部

控制制度完整、合理、有效,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管理要求和发展的需

要。

       六、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

    公司已根据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对公司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

性进行了自我评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七、董事会 2018 年工作重点

    2018 年,公司董事会将按照转型发展方向,继续严格执行《公

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董事会议事

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董事会的职责。

       (一)加强信息披露工作

    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

披露关,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

    (二)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2018 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

过投资者电话、投资者邮箱、投资者互动平台、网上说明会等多种渠

道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的建立

和保管;全面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

以便于广大投资者的积极参与;及时更新公司网站相关信息,以便于

投资者快捷、全面获取公司信息,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三)加强公司规范化治理

    2018 年,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规范治

理架构,以真实完整的信息披露、良好互动的投资者关系、严格有效

的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体系,诚信经营,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

范公司运作,切实保障全体股东与公司利益最大化。

    (四)加快打造一流不良资产管理公司

    2018 年,公司董事会将加强顶层设计,加强对海徳资管的指导,

坚持“稳健经营、创新发展”的思路,督促海徳资管着力开展业务创

新,着力建设一流团队和机制,着力加强风控建设,着力提升盈利能

力,不断提升在不良资产收购、重组和退出三方面的核心竞争能力,

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努力将海徳资管打造成为团队一流、管理

一流、风控一流、效益一流的不良资产管理公司。
       (五)加强党组织的建设

    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为契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加强党组织建设,成立党组织,开展党的活

动,将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到公司具体工作

中。

    高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伟大旗

帜,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指示。我们要用十九大和习总

书记思想的精髓武装我们的头脑,指导我们的工作,不忘初心,牢记

使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2018 年,公司董事会将

以上述重点工作作为公司具体的经营管理思路,在此基础上制订更为

详尽的实施方针和保证措施,确保年度工作计划的顺利完成。坚定发

展信心,以更加优异的成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