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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德股份: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书2018-04-28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书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海南海德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关于

全资子公司与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债转股合作协议>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所涉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于会前收到《关于全资子公司与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签署

<债转股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材料。经认真审核,基

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认为:上述事宜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

战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对上

述事宜表示事前认可,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




         朱新蓉            唐光兴                   王子健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