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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德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董事意见2018-04-28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 2017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对相关情况做出专项说明并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
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提供担
保的情况,没有发生为本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
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
    我们将继续对公司的资金占用、对外担保事项予以关注,并督促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相
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继续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保护公
司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独立董事:




   朱新蓉                    唐光兴                 王子健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