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德股份: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子健)2018-04-28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7 年,作为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
保护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恪
尽职守、忠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
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7 年度我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具体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17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股东大会、9 次董事会会议。我按
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情况并获取作出决策
前所需要的资料,详细审阅会议相关材料,按时出席董事会并审议会
议的各项议案。会议上,我认真审议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
化建议,对会议所有议案均投了赞同票,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
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本年度我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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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姓名 事会次数 (次) (次) (次)
报告期内,未对公司董事会议案及其它
朱新蓉 9 9 0 0
事项发表异议
报告期内,未对公司董事会议案及其它
唐光兴 9 9 0 0
事项发表异议
报告期内,未对公司董事会议案及其它
王子健 9 9 0 0
事项发表异议
2017 年度公司召开了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 年年度
股东大会、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我
们出席了会议。 本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
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二、2017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我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未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
(一)在 2017 年 1 月 21 日,公司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上,我就《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的
议案》、《关于提请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
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本次董事会召集和
召开程序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二)在 2017 年 2 月 7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上,我就《关于公司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再次向永泰控股申请借款及
2016 年度就设立海徳资管向永泰控股申请财务资助情况说明的议案》
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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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 2017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
我就《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关于聘请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对
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对公司 2016 年证券投资情况的独立
意见》、《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的专项说明》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四)在 2017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
我就《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的专项说明》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五)在 2017 年 11 月 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我就《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发表了独立董
事意见。
四、现场检查工作情况
我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的机会,现场了解公司经
营和财务状况;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
经营动态。报告期内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我都事先进行
了认真的查验,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建设、关
联交易等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必要时均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专项
说明,在公司年报审计披露过程中履行了见面沟通职责并签署了书面
确认意见,积极配合董事会审议公司年度报告,保证了公司年报及时、
准确、完整的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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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17 年度,我是公司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成员,并分别
作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履职情况如 下:
(一)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开展2017年报相关工作,与年
审注册会计师协商确定年度审计工作时间安排,沟通审计重点,督促
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对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发
表意见,并向董事会提交了会计师事务所从事 2017年度公司审计工
作的总结报告和2018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在公司年报审计
过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同时,审计委员会审核了公司的2017年第
一 季度及第三季度财务报告、2017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二)报告期内,作为战略委员会的委员,对公司的发展规划、
投资决策等方面分别提出了供公司参考的意见。
六、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2017 年度,我勤勉尽责,忠实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内部控制、投资者关系管
理等情况,认真查阅公司董事会每一项议案的相关文件资料,利用自
身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并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确保董事会科学、民主决策,维护了公
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
作用。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信息披露管理规定编制定期报告、临时报告
等信息披露材料,确保了 2017 年度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
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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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加深认识和
理解保护投资者权益、规范公司治理等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提高
履职能力。
七、其他事项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2.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2018 年,我将加强对公司的关注,尽可能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
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从而提高公司董事会决策水
平,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本着进一步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
我将不断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董事会决策能
力,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更好地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树立公司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发挥
积极作用 。
独立董事:王子健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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