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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德股份:2017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2018-04-28  

						         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4 号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 7 月 3 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 4000 万元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并

授权公司经营层在充分研究证券市场的前提下,行使上述资金运作的执行权。上述金额可循

环使用。(详见 2016 年 7 月 4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关

于公司证券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9 号)。 为进一步提高自有资金的有效使用和

投资回报, 2016 年 9 月 9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公司证券投资额度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情况下,公司(含控股、全资子

公司)拟增加 6500 万元额度进行证券投资,共计不超过 10500 万元自有资金用于证券投

资。

    公司董事会对 2017 年度内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证券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为进一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

务发展的情况下,公司将部分自有资金用于证券品种投资,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额度:公司(含控股、全资子公司)证券投资共计不超过 10500 万元自有资

金。 投资取得的收益可进行再投资,投资收益的金额不包含在授权投资额度内。上述用于

证券投资的资本金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3、投资方式、种类:新股申购、证券回购、股票投资 、债券投资、委托理财(含银行

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管产品)

        4、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
         二、2017 年度证券投资及损益情况
                                                                                            本期公允价   计入权益的
 证券品种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最初投资成本     会计计量模式   期初账面价值                            本期购买金额 本期出售金额     报告期损益      期末账面价值      会计核算科目   资金来源
                                                                                            值变动损益   累计公允价
                                                                                                           值变动
                       佑瑞持灵活配 置 1
基金        0                                5,000,000.00 公允价值计量       4,961,500.00    38,500.00                             5,000,000.00       72,50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   自有资金
                       号

境内外股票 858         五粮液                4,782,282.00 公允价值计量       4,827,200.00   -44,918.00                             4,782,282.00     467,561.69                    交易性金融资产   自有资金


境内外股票 423         东阿阿胶              4,409,850.00 公允价值计量       4,040,250.00   480,000.00                                              480,000.00     4,520,25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     自有资金


境内外股票 601006      大秦铁路                864,800.00 公允价值计量         849,600.00   238,800.00                                              238,800.00     1,088,40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     自有资金


境内外股票 601881      中国银河                  6,810.00 公允价值计量                                                  6,810.00       6,810.00       4,891.87                    交易性金融资产   自有资金


境内外股票 601318      中国平安              5,023,200.00 公允价值计量                                              5,023,200.00 5,023,200.00     1,361,177.10                    交易性金融资产   自有资金


境内外股票 601949      中国出版                  3,340.00 公允价值计量                        1,251.00                  3,340.00       2,338.00       7,800.15         2,253.00 交易性金融资产     自有资金

                       华润元大民生 证券
基金        0          稳固人生 1 号资产    56,734,317.00 公允价值计量      54,123,430.46                              75,000.00                  -6,313,336.41   50,232,580.6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自有资金
                       管理 计划基金
                                                                                                                                   14,814,630.0
合计                                        76,824,599.00        --         68,801,980.46   713,633.00         0.00 5,108,350.00                  -3,680,605.60   55,843,483.68          --           --
                                                                                                                                              0

                                           2016 年 09 月 10 日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
                                           2016 年 07 月 04 日


证券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
    三、内控制度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证券投资行为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

司及股东利益, 依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内部控制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专门制订了《证券投资内控制度》,对

证券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资金使用等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

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一)投资原则:从事证券投资必须遵循“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资金安全、量力而行、

效益优先”的 原则,不能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能影响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账户控制:实行证券(账户)管理和资金(账户)管理分离。公司在证券公司开

立资金账户,与开户银行、证券公司达成三方存管协议,使银行账户与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

对接。资金账户中的资金只能转回公司指定三方存管的银行账户。所有业务环节均实施分离,

保证证券人员不经手资金事务,财务人员不经手证券事务,做到账、券、银三分离。

    (三)资金审批及调度:根据公司自有资金情况及投资计划,公司用于证券投资的资金

可以一次性或分批转入资金账户,任何一笔资金调拨至资金账户均须经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

授权分管负责人同意后才能进行。

    (四)会计核算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

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证券投资业务进行日常核算并在财务报表中

正确列报。

    (五)信息披露:公司同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证券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经董事会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的证券投资严格遵循《公司章程》和公司《证券投资内

控制度》的相关规定,未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之情形。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