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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德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质押股票的公告2018-04-28  

						           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7 号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质押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永泰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集团”)的通知,将其所持有的公司全部股票分别质押给

           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信托”)及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安信信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股份本次被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一                                                                本次质押占
                                               质押开始日
股东名称      大股东及一   质押股数(股)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其所持股份   用途
                                               期
              致行动人                                                                  比例


                                                            至办理解除质
永泰集团      是           137,825,421.00      2018/4/17                     渤海信托   47.37%       融资
                                                            押登记之日止

                                                            至办理解除质
永泰集团      是           153,139,356.00      2018/4/24                     安信信托   52.63%       融资
                                                            押登记之日止

合计                       290,964.777.00      ——         ——             ——       100%         ——

               (二) 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永泰集团共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 290,964.777.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65.80%;累计被质押 290,964.777.00 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
           份总数的 10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6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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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其他说明

    本次股票质押不会导致其实际控制权的变更。公司控股股东永泰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

备资金偿还能力,所持有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永泰集团将

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

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文件。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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