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德股份:独立董事意见书2018-05-04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书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
程》等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审阅了公司提
供的有关资料后,现就会议相关内容发表如下独立董事意见:
1、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董事会提供的董事候选人戴扬先生、王岩玲女士的职
业、学历、职称以及详细的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料,未发现其有《公司
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以及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戴扬先生、王岩玲女士作为公司董事的任
职资格不违背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
公司董事会对戴扬先生、王岩玲女士任职的审议、表决等程序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戴扬先生、王岩玲
女士作为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王岩玲女士的职业、学历、职称以及详细的工作经历等有
关资料,未发现王岩玲女士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以及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王岩玲
女士作为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不违背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禁止性规定。
公司董事会对王岩玲女士任职的审议、表决等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聘任王岩玲女士为公司总经理。
独立董事:
朱新蓉 唐光兴 王子健
2018 年 5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