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书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 程》等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审阅了公司提 供的有关资料后,现就会议相关内容发表如下独立董事意见: 一、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董事会提供的董事候选人李镇光先生的职业、学历、 职称以及详细的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一百 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以及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 未解除的情形,李镇光先生作为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违背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 公司董事会对李镇光先生任职的审议、表决等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李镇光先生作为董事候选人提交 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朱新蓉 王子健 黄昌兵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