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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德股份: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9  

						        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1号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

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

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

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并要求境内

上市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

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

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 22 号、23 号、24 号、37 号中的规定

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执行。

    (三)变更的日期

    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涉及公司业务的范围

    (一)金融资产分类由“四分类”改为“三分类”,企业按照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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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三类,减少金融资产类别,提高分类的客观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

    (二)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

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三)拓宽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范围,使套期会计更加真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

活动。

    (四)在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等方面做了调整和完善,金融工具

披露要求也相应调整;

    (五)简化嵌入衍生工具的会计处理、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等。

    三、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不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新旧准则转换产生的累

计影响,调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执行上述新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

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则制度,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

了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的相

应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

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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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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