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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德股份: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2019-04-29  

						       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8号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18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对 2018 年度内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证券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为进一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公司主营

业务发展的情况下,公司将部分自有资金用于证券品种投资,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投资额度:公司(含控股、全资子公司)2018 年度证券投资共计不超过 10500 万

元自有资金。 投资取得的收益可进行再投资,投资收益的金额不包含在授权投资额度内。

上述用于证券投资的资本金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三)投资方式、种类:新股申购、证券回购、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含银

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管产品)。

    (四)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
                   二、2018 年度证券投资及损益情况
                                                                                                                   计入权益的累
                                                                                                    本期公允价值变
  证券品种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最初投资成本       会计计量模式       期初账面价值                    计公允价值变   本期购买金额     本期出售金额      报告期损益      期末账面价值       会计核算科目    资金来源
                                                                                                        动损益
                                                                                                                       动

境内外股票   000423         东阿阿胶           4,409,850.00 公允价值计量             4,520,250.00      -110,400.00                     47,880.00     4,457,730.00       545,342.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自有资金


境内外股票   601006         大秦铁路              864,800.00 公允价值计量            1,088,400.00      -223,600.00                                     864,800.00       114,361.17                    交易性金融资产   自有资金


境内外股票   01528          红星美凯龙             10,230.00 公允价值计量                                                              10,230.00        10,230.00        13,015.53                    交易性金融资产   自有资金


境内外股票   601318         中国平安               51,527.20 公允价值计量                                                              51,527.20        51,527.20         2,874.56                    交易性金融资产   自有资金


境内外股票   601949         中国出版                1,002.00 公允价值计量                2,253.00        -1,251.00                                       1,002.00           -51.00                    交易性金融资产   自有资金

                            华润元大民
                            生 证券稳
基金         0              固人生 1          56,809,317.00 公允价值计量            50,232,580.68                                   9,300,000.00                    -13,072,995.58    46,459,585.1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自有资金
                            号资产管理
                            计划基金
                            知远风华价
基金         0              值 2 号私募        5,000,000.00 公允价值计量                               -995,995.99                  5,000,000.00                       -995,995.99     4,004,004.01 交易性金融资产     自有资金
                            投资基金
                            “熊猫理
                            财”共赢系
基金         0              列 B 计划理       30,000,000.00 公允价值计量                                                           30,000,000.00    30,000,000.00       144,657.53                    交易性金融资产   自有资金
                            财产品 24 期
                            子产品

合计                                          97,146,726.20          --             55,843,483.68    -1,331,246.99         0.00    44,409,637.20    35,385,289.20 -13,248,791.06      50,463,589.11          --            --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             2016 年 7 月 4 日、2016 年 9 月 10 日
    三、内控制度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证券投资行为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
司及股东利益,依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内部控制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专门制订了《证券投资内控制度》,对证
券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资金使用等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
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一)投资原则:从事证券投资必须遵循“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资金安全、量力而行、
效益优先”的原则,不能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能影响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账户控制:实行证券(账户)管理和资金(账户)管理分离。公司在证券公司开
立资金账户,与开户银行、证券公司达成三方存管协议,使银行账户与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
对接。资金账户中的资金只能转回公司指定三方存管的银行账户。所有业务环节均实施分离,
保证证券人员不经手资金事务,财务人员不经手证券事务,做到账、券、银三分离。
    (三)资金审批及调度:根据公司自有资金情况及投资计划,公司用于证券投资的资金
可以一次性或分批转入资金账户,任何一笔资金调拨至资金账户均须经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
授权分管负责人同意后才能进行。
    (四)会计核算: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
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证券投资业务进行日常核算并在财务报表
中正确列报。
    (五)信息披露:公司同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证券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经董事会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的证券投资严格遵循《公司章程》和公司《证券投资内
控制度》的相关规定,未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之情形。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