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德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19-06-18
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8号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7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
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事宜已实施完成,公司注册资本由 442,164,777 元变
更为 641,138,926 元;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的决定》(证监会公告[2019]10 号)的相关内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
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该事项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41,138,926 元
442,164,777 元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641,138,926 股,均为
442,164,777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 人民币普通股。
股 150,360,840 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91,803,937 股。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
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
份的。 股票的公司债券;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
份的活动。 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
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二)要约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
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
(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 (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
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 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
第二十四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 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 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
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第(三)项规定收购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
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 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
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 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
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 1 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
年内转让给职工。 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
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应当在 3 年内转让或者
注销。
第四十五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 第四十五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
点为:公司办公所在地或北京。 司办公所在地或北京。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
开。公司将依据实际情况提供网络或其他 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
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 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
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 视为出席。
席。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
股东身份由合法有效的网络投票系统或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确认。
增加第七十四条,章程条款序号顺延 第七十四条 召集人应当保证会议记录内容真
实、准确和完整。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
会秘书、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
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现场出席股东的
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网络及其他方式表
决情况的有效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 10
年。
第九十七条第一款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 第九十七条第一款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者更
举或更换,任期 3 年。董事任期届满,可 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
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 董事任期 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增加第一百零八条第二款 第一百零八条第二款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
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
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
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
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
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
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
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第一百二十七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第一百二十七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
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职 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
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 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员。
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上述修订《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
登记及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