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书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 程》等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召开 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在审阅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材料后, 现就《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第七条、第二十条、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四十五条、第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一百 二十七条进行修订,拟增加第七十四条、第一百零八条第二款,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并有利于更好的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上述修订事项。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符合法律、法规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权限和表决程序合法 合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19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朱新蓉 王子健 黄昌兵 2019 年 06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