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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德股份:独立董事意见书2019-08-28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规定,我们参加了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
十二次会议,在审阅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材料后,现就《关于公司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规定,对公司
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
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意见书签字页)




      朱新蓉                 王子健               黄昌兵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