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海德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19-11-23  

						         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7号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融资和担保情况概述

    近期,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徳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海徳资管”)与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银行”)签署了

编号为 A[海银总营公流贷]字[2019]年[007]号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肆亿元整(小写 400,000,000 元),贷款期限 36 个月,用于日常经营周转。

    公司与海南银行签署了编号为 A[海银总营公最高保]字[2019]年[011]号的《最高额保

证合同》,同意为上述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公司还与海南银行签署了编

号为 B[海银总营公最高质]字[2019]年[021]号的《质押合同》,以持有海徳资管 20%的股权

(对应注册资本 94425.40 万元)为海徳资管自 2019 年 11 月 14 日起至 2022 年 11 月 14 日

止在海南银行办理的包括上述贷款业务在内的各类业务提供质押担保。上述股权质押事宜已

经拉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柳梧新区分局核准。

    公司与海南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相关程序履行情况

    (一)融资事项程序履行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 2019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公司及全资、

控股子公司(包括已设及新设)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0 亿元。(具体内容

详见披露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和 5 月 21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融资计划的公告》、《2018 年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担保事项程序履行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 2019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新增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80 亿元的担保。 具体内容

详见披露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和 5 月 21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三、相关方基本情况

    (一)融资方基本情况

    1.名称: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348086474N

    3.住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秀东路 31 号

    4.法定代表人:王年生

    5.注册资本: 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5 年 8 月 14 日

    7.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8.营业期限:长期

    9.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

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

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

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名称: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 1409 室

    3.法定代表人:王广西

    4.注册资本:47.2127 亿元

    5.成立日期:2016 年 7 月 4 日

    6.营业期限:长期

    7.经营范围:收购、受托经营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资产置换、
转让与销售;债务重组及企业重组;资产管理范围内的非融资性担保;投资、财务及法律咨

询与顾问(不含证券、保险、金融业务);项目评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与本公司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9.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9 月 30 日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991,345,257.13            5,864,631,550.90
    负债总额                           219,212,534.51              899,928,001.12
    流动负债总额                       195,521,101.78              878,626,379.50
    净资产                           4,772,132,722.62            4,964,703,549.78
                            2018 年 1-12 月               2019 年 1-9 月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38,600,439.46              293,524,822.73
    利润总额                           212,371,842.34              211,616,293.58
    净利润                             193,296,999.22              192,570,827.16

    10.被担保人海徳资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融资和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编号:A[海银总营公流贷]字[2019]年[007]号)

    1.贷款人: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人: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贷款金额:人民币 4 亿元

    3.贷款用途:日常经营周转

    4.贷款期限:3 年

    5.贷款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名章)

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A[海银总营公最高保]字[2019]年[011]号)

    1.保证人: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金额:人民币 4 亿元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
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

告费、执行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5.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

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项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6.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名章)并加

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7.反担保情况:本次保证担保不存在反担保情况。

    (三)《质押合同》(编号:B[海银总营公最高质]字[2019]年[021]号)

    出质人: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质权人: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质押财产权利:公司所持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94425.40

万元);

    质押担保范围:公司自 2019 年 11 月 14 日起至 2022 年 11 月 14 日止,在海南银行办理

约定的各类业务,实际形成的债务的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 4 亿元及相关利息、罚息、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以及为实现债权、质权等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

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

执行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金额为 86,828 万元人民币,均为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海徳资管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0.97%;若本次担保

全部发生,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金额为 126,828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 30.63%。

    截至本公告日,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为公司担保金额为 20,000 万元,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83%;若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融资担保事项的公告》所述担保事项全部发生,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为公司担保金

额为 3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24%。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均未发生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事项,无逾期对外担保、不

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相关合同文本

特此公告。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