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海德股份:关于与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2020-02-11  

						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2 号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协议是双方的合作意向,具体合作事项需另行协

商和约定,并履行相应的决策和披露程序,因此本协议的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后续合作事项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是结合公司未来发展

战略签署的,目前双方尚未展开实质性工作,对公司经营业绩暂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2020 年 2 月 10 日,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德股份”、“公司”、

“甲方”)与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证券”、“乙方”)签署了《战略

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双方为实现互惠互利、共创共赢的原则,拟在“金

融+实业”的合作模式下,在资本运作、资产管理、不良资产管理基金、特殊机遇基

金及其他业务方面等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

作事宜明确后,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198231D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59 号 30 层


                                          1
    法定代表人: 宋卫东

    注册资本:345,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0-09-11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

问,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代销金融产品,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华金证券前身是设立于 2000 年 9 月的上海久联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2005 年

3 月,由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等单位实施重组并更名为航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4

年 3 月,公司引进战投,并增资扩股,成为珠海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重

要成员企业。2014 年 12 月,公司更名为华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6 年 12 月,公

司完成股份制改制,更名为“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 7 月,公司设立华金

大道投资有限公司。华金证券作为一家拥有全牌照的综合性证券公司,业务范围涵盖

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资产管理、证券经纪、证券自营、另类投资等诸多领域。

    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原则

    甲乙双方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以及双方同意的前提下,应坚持以

下合作原则:

    1. 市场原则。互惠互利、共创共赢是合作的基础,按照市场原则,构建互为补充

的战略合作关系,促进合作各方共同发展。

    2. 诚信原则。合作各方以坦诚合作为根本,结为利益共享的战略合作伙伴。

    3. 发展原则。互为合作各方赢得稳定高效的经营环境和互为对方创造价值是长期

合作的前提。

    (二)合作范围

    甲、乙双方可形成“金融+实业”的合作模式,利用双方各自在客户资源、专业

判断、资本市场融资等方面的优势,共同推进甲、乙双方的业务发展,具体合作的工

                                       2
作范围和内容包括:

    1.甲方优先与乙方合作的内容

    (1) 资本运作服务

    双方将在证券市场上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选择乙方

为其提供以下资本运作服务:

    1) 甲方进行公开及非公开的股权融资;

    2) 甲方进行公开及非公开的债权融资;

    3)甲方开展的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及其他财务顾问业务;

    4) 甲方进行股权转让涉及的财务顾问业务;

    5)甲方进行股权激励(包含员工持股计划)、市值管理等。

    (2)资产管理服务

    1)资管业务服务

    ① 甲方及其关联方如有资产配置需求,则可优先参与认购乙方作为管理人发起设

立的资产管理计划产品或参与乙方担任投资顾问的产品,甲方可优先考虑指定乙方为

甲方及其关联方提供资产配置专业意见及金融服务;

    ② 乙方优先考虑以甲方及其关联方作为投资标的,围绕甲方及其关联方的融资需

求,由乙方综合运用资产管理计划等证监会许可的金融产品为甲方提供综合性的资产

管理服务。

    2) 项目推荐

    ① 如甲方及其合作企业下属有符合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要求的相关资产,甲方可

优先向乙方推荐;

    ②如甲方及其合作企业有非标准化资产融资需求的项目,甲方可优先向乙方推荐;

    ③如甲方及合作企业有其他投资及融资需求的项目,甲方可优先向乙方推荐。

    (3)股权托管服务

    甲方优先选择乙方为其提供股权托管服务。

    2.乙方优先与甲方合作的内容

    (1) 信息化建设合作

    乙方在日常经营中涉及的信息化建设工作,可优先考虑甲方提供的相关产品或服

务,并可积极向股东方及其他关联方推荐相关产品或服务。

    (2) 股权投资合作

                                     3
    乙方可优先与甲方及其关联企业联合开展股权投资业务,并根据具体情况发起不

良资产管理基金、特殊机遇基金、产业并购基金及相关服务。双方在投资合作中,可

以共享项目资源,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强强联合,达到共赢。

    (3) 财富管理服务

    乙方根据甲方及其关联方的财富管理需求、风险偏好,为甲方优先配置私行资源,

向其提供资产配置、投资顾问、定制化产品等财富管理服务。

    (4) 研究业务

    1) 乙方优先安排资源接受甲方委托撰写行业专题报告。该报告内容包括前期调

研、市场分析、专家访谈、报告撰写、后续评估、风险分析等方面。报告形式可以为

月报、季报、年报;

    2) 乙方优先安排资源协助甲方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3)乙方研究所可邀请甲方参加乙方年度策略会和专题交流研讨会,专题研讨会

可以根据甲方需求进行安排。

    (三)其它事项

    1. 本协议有效期 3 年。协议期满后,双方如无异议,则自动延期。任何一方需要

变更或终止本协议,应提前 15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可根据情况变化,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自

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华金证券合作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双方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能够充分利用各自的资源优势,华金证券充分发挥在金融领域的牌照优势和资源优势,

海德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充分发挥地方 AMC 专业优势和市场化

运作优势,有利于双方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本合作协议

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五、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双方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为框架性约定,尚未签订正式

具体合作协议,具体合作事项以最终签订的具体协议为准,本协议所述事项尚存在不

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就合作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履行相关

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4
1.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一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