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德股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合并重整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2021-12-18
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8号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合并重整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7 月 10 日、2021
年 9 月 25 日、2021 年 12 月 1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债务化解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27)、《关于控股股东进行实质性合并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关
于公司控股股东合并重整获得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现将
公司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集团”)合并重整获得法院裁定批准情况
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合并重整获得法院裁定批准情况
2021 年 9 月 23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永泰集团转发的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
下简称“南京中院”)《民事裁定书》,南京中院裁定对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永泰科技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科技”)及其子公司永泰集团和永泰集团子公司海南祥源投资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祥源投资”)、海南新海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海基”)、永泰
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合称“永泰集团等五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
2021 年 11 月 30 日,永泰集团等五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本次
会议各表决组均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
2021 年 12 月 16 日,南京中院出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永泰集团等五家公司实
质合并重整计划,并终止永泰集团等五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程序。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说明
1.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本次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控制权和公司治理
等产生影响。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业绩稳定增长,发展持续向好。
2.永泰集团等五家公司合并重整计划获得南京中院裁定批准,标志着永泰集团债务问题
得到实质化解,后续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这将有助于永泰集团减轻财务负担、恢复稳定发
展,同时还将对本公司提升融资能力、促进业务发展等方面带来积极影响。
3.公司将持续关注该等事项后续进展及影响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
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