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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德股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合并重整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2021-12-18  

                              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8号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合并重整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7 月 10 日、2021

年 9 月 25 日、2021 年 12 月 1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债务化解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27)、《关于控股股东进行实质性合并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关

于公司控股股东合并重整获得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现将

公司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集团”)合并重整获得法院裁定批准情况

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合并重整获得法院裁定批准情况

    2021 年 9 月 23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永泰集团转发的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

下简称“南京中院”)《民事裁定书》,南京中院裁定对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永泰科技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科技”)及其子公司永泰集团和永泰集团子公司海南祥源投资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祥源投资”)、海南新海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海基”)、永泰

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合称“永泰集团等五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

    2021 年 11 月 30 日,永泰集团等五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本次

会议各表决组均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

    2021 年 12 月 16 日,南京中院出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永泰集团等五家公司实

质合并重整计划,并终止永泰集团等五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程序。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说明

    1.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本次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控制权和公司治理

等产生影响。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业绩稳定增长,发展持续向好。

    2.永泰集团等五家公司合并重整计划获得南京中院裁定批准,标志着永泰集团债务问题

得到实质化解,后续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这将有助于永泰集团减轻财务负担、恢复稳定发

展,同时还将对本公司提升融资能力、促进业务发展等方面带来积极影响。
    3.公司将持续关注该等事项后续进展及影响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

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