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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德股份:关于签署《全钒液流储能电池产业开发合作协议》的公告2022-04-13  

                                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1号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湖北中钒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科技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签署《全钒液流储能电池产业开发合作协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德股份”或“公司”)、湖北中钒储能科技

有限公司(简称“中钒储能”)和中国科技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科技”)签署

《全钒液流储能电池产业开发合作协议》,拟共同出资设立全钒液流储能电池产业开发公司

(名称另定,简称“合资公司”),推进钒矿资源整合、高纯钒冶炼、钒基新材料制造、钒电

解液生产、全钒液储能电站建设等全钒液流储能电池产业项目开发。

    2.本次合作将加快海德股份在储能产业的投资布局,拓宽公司资产管理业务领域。合资

公司的设立将加快国内钒矿资源整合力度,提升高纯钒冶炼和钒基新材料制造技术水平,促

进全钒液流电池储能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

    一、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湖北中钒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683MA491TB82G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7 年 11 月 1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18000 万元

    登记机关:枣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营范围:新能源产品、钒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承装电力设施;售电;电力信息

系统的设计开发、建设及维护服务;新能源环保技术开发、推广及技术转让;合同能源管理、

综合节能和用能咨询服务;电力设备的销售。
    中钒储能拥有钒矿资源、高纯钒冶炼、钒基新材料生产、钒电池电解液制造、全钒液流

电池储能电站建设、全国首个兆瓦级商用钒储能电站运营等钒电池产业开发的制造技术和生

产设施,目前作为 EPC 工程总承包商,正在推动筹建湖北省首个百兆瓦级全钒液流电池储能

电站项目。

    (二)中国科技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1000066881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1987 年 10 月 17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11000 万元

    登记机关: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财务顾问。

    中国科技是中国科学院所属专门从事科技产业投资管理的公司,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发、股权投资管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的实操经验。

    二、《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背景及意义

    本次合作是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家能源安全战略和“碳达峰、碳中和”

决策部署,三方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按照国家和地方产业发展规划,依法整合钒矿资源,提

升高纯钒冶炼和钒基新材料制造技术,促进全钒液流电池储能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为国家

新型电力系统的构建积极履行企业的责任和使命。

    (一)合作内容

    1.三方共同出资合资公司,主营钒矿资源开发、高纯钒冶炼、钒基新材料制造、钒电

解液生产、全钒液储能电站建设等。

    2.控股股东为中钒储能,全面负责钒矿资源获取、生产管理、技术提升、市场拓展等

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海德股份作为重要股东,负责协助完成资源获取、市场拓展及公司治理

规范等工作;中国科技作为科技投资管理的专业公司,负责协助技术开发及公司治理规范等

工作。三方具体持股比例,根据投资规模及项目推进情况另行商定。

    3.三方一致同意,近期要加快推动钒矿资源并购、湖北省首个百兆级钒储能电站及配

套 3 万吨高纯度钒电解液生产线的项目建设。

    (二)合作机制
       1.为抓住国家“光伏发电+储能”一体推进的市场机遇,保障合作成果,在本协议签订

生效后,尽快完成项目的尽调和资产评估工作。

       2.在尽调和资产评估工作完成后,三方成立联合工作组,设计投资方案及具体合作方

式。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通过本次合作,公司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家能源安全战略和“碳达峰、碳

中和”决策部署方面迈出新步伐,将促进全钒液流电池储能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

       2.本次合作将加快公司在储能产业的投资布局,有利于公司加快拓展业务领域、延展

业务链条,提升公司在细分领域的资产管理能力,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3.本次合作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1.协议签署后具体合作事项需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由三方共同协商确定,以三方后续签署

的最终协议文件为准。

       2.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在后续执行过程中如达到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标准,公司将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全钒液流储能电池产业开发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