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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德股份:关于与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合资储能科技公司增资新型储能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08-31  

                                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5号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合资储能科技公司增资新型储
                           能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背景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海德股份”)已

确立了以资本管理和资产管理双轮驱动的发展理念。在资本管理方面,公司已明确了将依托

产业与资管业务协同协作的优势,精选储能新能源等具有发展前景领域的投资项目。永泰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能源”)是 A 股综合能源上市公司,已确立了以储能等新

能源为方向的转型发展战略,具备进入储能行业的产业优势。公司拟与永泰能源共同投资设

立北京德泰储能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德泰储能”、“合资公司”),拟设立

的德泰储能将加快公司在储能产业的投资布局。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与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储能

科技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

    百穰新能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穰新能源”、“目标公司”或“甲方”)

是一家新型储能科技公司,主营业务为压缩二氧化碳储能系统和设备的研发、集成、销售和

运营。随着国家“双碳”战略的加快推进,为解决新能源发电不均衡问题,市场需要长时储

能,长时储能技术路线里除抽水蓄能和压缩空气外,压缩二氧化碳的技术路线具备成本低、

灵活部署、技术成熟和安全等多重优点,未来可能成为长时储能主流路线之一。

    (二)本次投资基本情况

    百穰新能源目前注册资本为 1,047.1204 万元,100%股权投前估值 5.6 亿元(对应 53.48

元/注册资本),正在按照该估值进行的 A+轮融资。百穰新能源的本轮融资中,公司、永泰

能源与目标公司、目标公司股东共同签署了《百穰新能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增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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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简称“《增资协议》”),公司与永泰能源拟通过组建的合资公司增资 1,000 万元;

其他投资方拟增资约 4,000 万元。
    (三)关联关系说明

    永泰能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集团”)控股的上市公

司,永泰集团持有其股权比例为 18.13%,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四)审议情况

    2022 年 8 月 30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永泰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以合资储能科技公司增资新型储能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 2 名关联董

事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267171001C

    法定代表人:王广西

    注册资本:2,221,776.4145 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时间:1992 年 7 月 30 日

    注册地址: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翠峰路 79 号

    经营范围:综合能源开发;大宗商品物流;新兴产业投资(自有资金);煤矿机械设备、

电气设备、工矿配件制造、修理、销售、租赁、安装及技术咨询服务,矿山支护产品生产、

销售;煤炭销售。

    永泰能源为公司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控股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157,

永泰集团持股比例 18.13%。经过多年的发展,永泰能源实现了向煤炭、电力、石化综合能

源转型,主营业务形成了煤电互补的经营格局。永泰能源所属优质焦煤产能达到 990 万吨/

年,煤炭资源储量总计 38.30 亿吨;所属电力业务控股总装机容量为 897 万千瓦(均为在运

机组)、参股总装机容量为 220 万千瓦;所属华瀛石化项目拥有 1 座 30 万吨级和 3 座 2 万

吨级油品码头,投产后将形成 2,150 万吨/年码头吞吐能力、1,000 万吨/年油品动态仓储能

力和 1,000 万吨/年油品调和加工能力。在国家“双碳”战略的指引下,永泰能源已确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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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传统能源为主”向“传统能源与新能源双驱动”的发展目标,致力于打造储能行业领先

  企业,力争 3 年内形成规模,5-8 年进入储能行业第一方阵;力争到 2030 年控股和参股的

  储能等新能源项目装机规模达到 1,000 万千瓦以上。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合并口径):

                                                                       单位:元人民币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2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04,306,207,849.05               103,943,433,741.22
     负债总额                         58,203,960,265.74                57,327,831,291.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42,395,481,805.34                43,034,939,839.09
    的所有者权益
       项目              2021 年 1-12 月(经审计)         2022 年 1-6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7,080,483,926.18                16,586,474,055.44
     营业利润                          1,574,360,779.51                 1,302,277,498.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064,098,152.52                   770,316,425.02
    的净利润

      三、目标公司的情况

      企业名称:百穰新能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0PN81T

      注册资本:1,047.1204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十二路 007 号九洲电器大厦 B 座

  901-3

      法定代表人:XIAO LONG

      成立日期:2021 年 9 月 26 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

  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力行业

  高效节能技术研发;电子专用设备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

  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

  和试验发展;软件开发;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能量回收系统研发;

  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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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可经营项目是:对外承包工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施工;

建设工程设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

维修和试验;电气安装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百穰新能源是一家新型储能科技公司,是全球领先的压缩二氧化碳储能系统研发商,主

营压缩二氧化碳储能系统和设备的研发、集成、销售和运营。拥有低压气仓和系统设计等核

心技术;通过签订排他协议锁定了国内顶尖的供应商;利用先发优势,构建了专利壁垒,已

申请发明专利 10 项,6 项获得授权。
    四、《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1.目标公司:(甲方)百穰新能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2.投资方:(乙方一)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二)永泰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乙方一、乙方二拟通过组建合资公司的方式对甲方增资入股。

    3.目标公司实际控制人、关联方、重要股东:(丙方一)XIAO LONG(萧龙);(丙方

二)深圳市百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丙方三)深圳市伽马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丙方四)王秦。

    (二)交易方案

    本轮融资前,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及出资信息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元)
   1                   XIAO LONG                   62.0750%        650.0000
   2    深圳市百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3250%        150.0000
   3                      王秦                       9.5500%       100.0000
   4    深圳市伽马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5500%       100.0000
   5     北京安赐长青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0000%        20.9424
   6        嘉兴高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00%        20.9424
   7                     杨小香                      0.4000%        4.1885
   8                     郭永亮                      0.1000%        1.0471
                      合计                        100.0000%       1,047.1204

    乙方按照目标公司 100%股权投前估值 5.6 亿元(对应 53.48 元/注册资本)的价格向目

标公司增资 1,000 万元,认购目标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18.6986 万元,剩余 981.3014 万元计

入目标公司资本公积金。其中:乙方一增资 490 万元,乙方二增资 510 万元。除乙方外,甲

方本轮融资中其他投资方拟向公司投资金额假设为 X 万元,则公司本轮融资后,乙方合计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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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的股权比例为 1,000/(56,000+1,000+X)。

    (三)付款先决条件

    乙方履行本协议全部增资款的义务,应该以以下条件全部得以满足为前提:

    1.本协议以及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股东会决议、公

司章程修正案或新的公司章程等),已经各方充分的协商,并于签署日得到适当签署,且在

形式和内容上均满足投资者的要求;

    2.目标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已通过包括以下内容的决议:1)同意本次增资,现有股东放

弃【优先认购权】等权利;2)同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3.甲方、丙方认可乙方一、乙方二拟通过组建合资公司的方式增资持有甲方股权。在合

资公司成立前,以乙方一、乙方二的名义向公司增资并打款,待合资公司成立后,乙方一和

乙方二在本合同中的全部权利和义务由合资公司承继,甲方、丙方保证配合乙方一、乙方二

办理将股权直接登记至合资公司名下的工商变更手续,并出具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等材料。

    (四)共同出售

    乙方在丙方任何股权交易中同步、按比例享有共同出售的权利。如甲方、丙方在收到乙

方的出售通知后 30 日内不能说服受让方同时购买乙方所持甲方股权/股份,甲方、丙方应立

即停止出售行为,如丙方仍坚持出售的,乙方按照本条约定应收取的转让对价应由丙方在收

到股权转让对价后 20 日内同步、按比例偿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偿付款后 30 个工作日内协

助甲方、丙方完成工商变更将其所持对应比例的甲方股权转让给丙方。

    (五)反稀释

    本次交易完成后,若甲方增加注册资本,未经乙方书面同意,该等增资的每一元注册资

本/每股单价不得低于乙方本次交易的 53.48 元/注册资本;若甲方需要以每股单价低于

53.48 元的增资,如丙方一通过补偿或其他安排能够使得乙方在调整后的每股投资成本不高

于新一轮融资的每股的增资价格,则乙方应当同意目标公司该等融资事宜。

    (六)其他约定

    若甲方的 A 轮和 A+轮投资人享有优于乙方在最终投资文件下的权利,则乙方应当自动

享有同样的该等优先权利。本协议经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

    随着国家“双碳”战略实施,储能行业前景广阔。根据国务院印发的《2030 年前碳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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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峰行动方案》,规划到 2025 年和 2030 年,我国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分别达到 20%和 25%左

右;到 2030 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 12 亿千瓦以上。以风电、光伏等为代表

的新能源已成为国家鼓励并支持的重点发展方向。但由于风电、光伏存在间歇性、波动性及

弃风弃电等问题,电力系统迫切需要由“源网荷”向“源网荷储”转变,储能已成为新型电

力系统的第四大基本要素。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印发的《“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

强调,到 2025 年新型储能步入规模化发展阶段,到 2030 年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基本

满足构建新型电力系统需求,全面支撑能源领域碳达峰目标如期实现。随着能源结构的调整,

对长时储能的需求将逐步提高,长时储能技术路线里除抽水蓄能和压缩空气外,压缩二氧化

碳的技术路线具备成本低、灵活部署、技术成熟和安全等多重优点,未来可能成为长时储能

主流路线之一。

    目标公司是全球领先的压缩二氧化碳储能系统研发商,拥有低压气仓和系统设计等核心

技术;通过签订排他协议锁定了国内顶尖的供应商;利用先发优势,构建了专利壁垒,已申

请发明专利 10 项,6 项获得授权。

    本次交易拟由公司与永泰能源共同出资设立的德泰储能以现金方式对百穰新能源进行

增资,将有助于德泰储能快速进入储能行业,加快探索不同储能技术路线,增强在储能领域

的竞争力。
    (二)对公司的影响

    1.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家能源安全战略和“碳达峰、碳

中和”决策部署方面迈出新步伐,将促进储能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

    2.本次交易将加快公司在储能产业的投资布局,有助于公司落实资产管理和资本管理

双轮驱动发展理念,加快落地资本管理业务布局;有利于公司加快拓展业务领域、延展业务

链条,提升公司在细分领域的资产管理能力,快速打造继 To B 端企业困境资管业务和 To C

端个贷不良业务之后,又一新的利润增长点;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提升长期盈利能力和

可持续发展能力。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交易情况
    本年初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公司与关联方永泰能源除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外,未发生其
他共同增资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与关联方永泰能源拟共同投资设立储能科技公司德泰储能,
公司拟出资金额为 4.9 亿元,永泰能源拟出资金额为 5.1 亿元;公司与关联方永泰能源拟通
过设立德泰储能共同收购钒矿资源公司股权,交易金额为 19,175.00 万元;公司与关联方永
泰能源拟通过设立德泰储能,与永泰能源控股企业暨公司关联方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合
                                        6
作建设储能辅助调频项目,项目投资金额为 15,000 万元;公司租用永泰能源所属子公司房
产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 501.47 万元。

    七、本次增资暨关联交易的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本次交易事项符合公司以资本管理和资产管理双轮驱动的发展理念,有利于公司加快落

地资本管理业务中新型储能领域的布局,提升公司在细分领域的资产管理能力,快速打造继

To B 端企业困境资管业务和 To C 端个贷不良业务之后,又一新的利润增长点,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增资事宜,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

交易所涉及的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和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将其提交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审查,本次增资事宜,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的原

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公司董事会表决过程中,

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八、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书;

    4.《百穰新能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增资协议》。

    特此公告。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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