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德股份: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11-05
证券代码:0 0 0 5 6 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2 -0 69号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事项概述
近日,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海南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质押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徳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徳资管”)向海南银行申请的贷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和质押担保,贷款金额为人民币肆亿元整(小写 400,000,000.00 元),贷款期限为三年。
公司与海南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担保事项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22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
司为海徳资管通过银行、信托等方式新增融资时,为其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0 亿元
的担保。担保方式为抵押、质押或者连带责任保证等方式。(上述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27 日和 5 月 19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九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2021 年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名称: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 1409 室
3.法定代表人:王广西
4.注册资本:472,127 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6 年 7 月 4 日
6.营业期限:长期
7.经营范围:收购、受托经营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资产置换、
转让与销售;债务重组及企业重组;资产管理范围内的非融资性担保;投资、财务及法律咨
询与顾问(不含证券、保险、金融业务);项目评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与本公司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9.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9 月 30 日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6,693,196,135.78 7,220,855,141.69
负债总额 1,732,271,926.02 1,708,258,446.66
流动负债总额 1,730,592,662.67 1,473,584,473.78
净资产 4,960,924,209.76 5,512,596,695.03
2021 年 1-12 月 2022 年 1-9 月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618,057,410.33 723,763,128.64
利润总额 475,632,698.67 606,335,751.73
净利润 431,451,881.60 551,672,485.27
10.被担保人海徳资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保证人: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所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人民币 40,000 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
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税金、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
案件调查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鉴定费、勘验费、测绘费、翻译
费、滞纳金、保管费、提存费、其他申请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
主合同约定为准。但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依主合同约定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的,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议延长债务履行期限并得到甲方同意的,则
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日或延长到期日为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
清偿债务,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合同生效: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名章)并加盖公章
(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二)《质押合同》主要内容
出质人: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质权人: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所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人民币 40,000 万元
质物:公司所持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的股权
质押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主债权、利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出质权利和实
现债权、质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税金、财产保全费、律师费、
差旅费、案件调查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鉴定费、勘验费、测绘
费、翻译费、滞纳金、保管费、提存费、其他申请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合同生效: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名章)并加盖公章
(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若本次担保事项全部发生,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210,400 万元人民
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4.37%。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海徳资管提供的担保
金额为 163,300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4.44%;全资子公司及控资
子公司为公司担保金额为 47,100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9.93%。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不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
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相关合同文本。
特此公告。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