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常柴A: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4-06-12
股票简称:苏常柴 A、苏常柴 B 股票代码:000570、200570 公告编号:2014-013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4 年 5 月 14
日召开的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61,374,32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A 股 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
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135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1425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
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
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B 股非居民企业扣税
后每 10 股派现金 0.135 元,境内(外)个人股东的股息红利税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1425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
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
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25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075 元;持股超
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向 B 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B 股股息折算汇率由公司章程规定按
照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即 2014 年 5 月 15 日的中国人民银
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的中间价(港币:人民币=1:0.7952)折合港币
兑付,未来代扣 B 股个人股东需补缴的税款参照前述汇率政策。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 A 股股权登记日为:2014 年 6 月 18 日,除权除息日
为:2014 年 6 月 19 日;
本次权益分派 B 股最后交易日为:2014 年 6 月 18 日,股权登记日
为:2014 年 6 月 2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 年 6 月 19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4 年 6 月 1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A 股股东;截止 2014 年 6 月
2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
公司全体 B 股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
将于 2014 年 6 月 1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
划入其资金账户。
B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于 2014 年 6 月 2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
托管银行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如果 B 股股东于 2014 年 6 月 23 日办理
股份转托管的,其现金红利仍在原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处领取。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股东帐号 股东名称
08*****223 常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五、其他事项说明
B 股股东中如果存在不属于境内个人股东或非居民企业但所持红利被扣
所得税的情况,请于 2014 年 6 月 30 日前(含当日)与公司联系,并提供相
关材料以便进行甄别,确认情况属实后公司将协助返还所扣税款。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怀德中路 123 号
咨询联系人:何建江
咨询电话:0519-68683155
传真电话:0519-86630954
七、备查文件
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6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