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常柴A: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4年上半年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14-08-21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14 年上半年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的
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作为常柴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
[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
[2005]12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和了解,现
就公司 2014 年 1-6 月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作如下专项说
明和独立意见:
1、截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非
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截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
业提供担保,也不存在对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任何自然人
提供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
3、报告期内,公司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也无以前期间发生
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签名:
沈宁吾 朱剑明 曹慧明
2014 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