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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常柴A:独立董事独立意见2015-01-13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12 日召开了董事会临时会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

本次董事会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细致审核,现就《关于利用部分闲置资

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资料,我们认为:公司拟购买低风险保证

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理财使用的资金经公司充分的预估和测算,不

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产生不利影响,并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

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

报。同意公司使用 5000 万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

品。

                                                  独立董事:

                                                   沈宁吾

                                                   曹慧明

                                                   朱剑明

                                               2015 年 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