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常柴A:独立董事独立意见2015-03-13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我们审核了常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独立董
事候选人名单和简历,认为所有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董
事、独立董事的情形,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任职条件,同
意提交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沈宁吾
曹慧明
朱剑明
2015 年 3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