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常柴A: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15-08-27
证券代码:000570、200570 证券简称:苏常柴 A、苏常柴 B 公告编号:2015-023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公司控股股东常州市人民
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州市国资委”)的通知,常
州市国资委对公司股份进行了增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名称
常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增持目的和增持计划
基于对本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为了稳定市场预期,维护全体
股东利益,按照公司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承诺不减持本公司股票及择
机增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9),常州市国资委在 2015 年 7
月 10 日起 6 个月内出资 2000 万元择机增持“苏常柴 A”股票。
三、增持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
四、本次增持的数量、比例及金额
常州市国资委于 2015 年 7 月 16 日至 2015 年 8 月 26 日期间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 2,347,500 股股份,占公
司股份总额的 0.42%,出资金额为 2000 万元。
本次增持前,常州市国资委持有本公司 168,497,736 股股份,占公
司股份总额的 30.02%。本次增持完成后,常州市国资委持有本公司
170,845,236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30.43%。
五、本次增持行为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形。
六、常州市国资委本次增持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七、常州市国资委承诺,本次增持的股份在持股期间将严格遵守中
国证监会与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并自本次增持计划完成之日起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特此公告。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