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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常柴A: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15-08-27  

						 证券代码:000570、200570    证券简称:苏常柴 A、苏常柴 B   公告编号:2015-023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公司控股股东常州市人民

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州市国资委”)的通知,常

州市国资委对公司股份进行了增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名称

    常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增持目的和增持计划

    基于对本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为了稳定市场预期,维护全体

股东利益,按照公司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承诺不减持本公司股票及择

机增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9),常州市国资委在 2015 年 7

月 10 日起 6 个月内出资 2000 万元择机增持“苏常柴 A”股票。

    三、增持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

    四、本次增持的数量、比例及金额
    常州市国资委于 2015 年 7 月 16 日至 2015 年 8 月 26 日期间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 2,347,500 股股份,占公

司股份总额的 0.42%,出资金额为 2000 万元。

    本次增持前,常州市国资委持有本公司 168,497,736 股股份,占公

司股份总额的 30.02%。本次增持完成后,常州市国资委持有本公司

170,845,236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30.43%。

    五、本次增持行为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形。

    六、常州市国资委本次增持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七、常州市国资委承诺,本次增持的股份在持股期间将严格遵守中

国证监会与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并自本次增持计划完成之日起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特此公告。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