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常柴A:独立董事独立意见2016-12-02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作为常
柴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为常州常柴厚生
农业装备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公司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为控股子公司常州常柴厚生农业装
备有限公司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未发生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截止 2016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任何其他对
外担保业务。
独立董事:李明辉、贾滨、冯根福
2016 年 1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