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常柴A:董事会八届六次会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2017-08-25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八届六次会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依照《常柴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及《常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议了
董事会八届六次会议相关资料,现对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财会〔2017〕15 号)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及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部分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同意《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程序合法,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能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
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
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独立董事签名:
李明辉 贾滨 冯根福
2017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