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常柴A: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7-08-25
证券代码:000570、200570 证券简称:苏常柴 A、苏常柴 B 公告编号:2017-019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3 日召开
的董事会八届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部分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2017 年 6 月 12 日 。
2、会计政策变更原因: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公司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
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
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2006 年 2 月 15 日财政部印发的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
的通知》(财会〔2006〕3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
助》。
4、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根据新准则要求,公司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
至新政府补助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新政府补助准则进
行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财务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
5、审批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部分会计政策
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 2017 年 6 月 30 日净资产、2017 年 1-6
月及以前年度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
助》(财会〔2017〕15 号)的通知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
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
会〔2017〕15 号)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及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部分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
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的规定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
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
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八届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监事会八届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八届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5 日